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身边的事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武汉高龙集团赵新安:致力打造中国淡水鱼产业化第一品牌

    信息发布者:朱家洼子村的小女娃
    2016-11-25 20:56:46   转载

     他,原本在荆州市一家国有农场担任党委书记,1998年下海,后获香港高龙集团注资,组建“南大高龙饲料”。2002年,公司迁至武汉,更名为“武汉高龙饲料”。2007年,他组建了集饲料、养殖、食品、物流于一体的武汉高龙集团。

      昨日,在新洲区汪集工业园,谈起自己和武汉高龙集团的历程,在业界声名显赫的“高龙现象”缔造者赵新安反复强调着两个字——诚信。

      赵新安说:“诚信是企业最好的商标。现在,我们是中部最大的水产基地;下一步,我们要致力打造‘中国淡水鱼产业化第一品牌’。”

      赵新安说:“虽然与美国淡水养殖有差距,但是我们的鱼肉白、无腥味、成本低,在国际贸易竞争中也颇有优势。于是,我萌生了水产食品出口的想法。”

      2006年,他组织科研人员开发出全浮性颗粒饲料,不仅使得原本养殖一条鱼需要的饲料由1.15公斤减至0.75公斤,更重要的是,这种饲料完全达到国标的“无公害”。

      为确保“无公害”不变质,“高龙”还投巨资配备国内外先进的检测分析仪器,建成了低温冷库、恒温加工车间以及3条国际一流水平的生产线。

      2007年,武汉高龙集团取得自营进出口资格,通过ISO9000、美国HACCP、欧盟EEC、英国BRC等权威认证,水产食品成功出口到美国、英国、丹麦、比利时、瑞典等国家和地区。

      “高龙”成为湖北省首家通过无公害饲料认证,也是湖北省唯一获评2010年“中国质量诚信企业”的公司。

      2009年,“高龙”与当地农户签订淡水鱼收购合同,合同价为7元/公斤。但是,在收购时,市场价降到了5.6元/公斤。由于合同价高于市场价,许多企业当年纷纷解约。但是,“高龙”依旧按照合同价收购。当年,“高龙”亏损了300多万元。

      2011年,“高龙”与农户签订的淡水鱼合同价为14元/公斤。但是,在收购时,市场****到了20元/公斤,合同价低于市场价。“高龙”按照市场价收购。这一次,他们多支付了1000多万元。

      两次意外,“高龙”选择了自己吃亏,却换来了农户信任,许多农户主动要求与“高龙”长期合作。“这才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。”赵新安说。

      目前,武汉高龙集团实现了水产养殖水面2万立方米,实现产值20亿元,带动产业链总价值200亿元,带动养殖户10万户。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